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近日表示,就像市场经济改革一样,有些制度性改革完全可以放手让地方先行,中央坐观成效,成功的模式应该在全国推广。他个人认为可以建立司法特区,就某些政治脱敏而社会关注的领域进行试验。
《瞭望东方周刊》报道,1997年9月,中共十五大正式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并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司法改革由此进入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的全面发展阶段。总体来说,这些年改革有很大成就,但同样有很大问题,最根本的问题是司法改革需要一种宏观的、战略性的规划。然而,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去年底所做的一份内部司法改革报告中指出的那样,目前的司法改革措施大多停留在工作机制层面上,深层次的体制改革尚未展开。
张千帆表示,过去30年的成功之路就是“摸着石头”走过来的。中国不少地方官员都有很好的改革创意,如果中央大胆放开,在司法改革等领域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制度竞争“市场”,那么同样可以“摸着石头”顺利完成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陈卫东认为,现在矛盾都集中在体制改革深水区。目前而言,司法权呈现出的地方化、功利化、行政化问题,严重违背了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原则。今后的改革,首先要继续推进人民法院改革,优化法院内部职权配置。其次,厘清公检法三机关的关系,形成一个规范有序、运转协调、公正高效的司法机制。第三,规范司法程序,建立控审分离、控辩平等对抗的司法运行模式。最后,明晰司法机关在整个国家权力机构中的作用和定位,确保司法独立和公正。
张千帆则认为可以建立司法特区,不妨就某些政治脱敏而社会关注的领域进行试验。譬如可以看看目前哪些问题难以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加以解决,也许是《劳动合同法》的实施问题,也许是城市拆迁或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问题,也许是拖欠农民工的工资问题或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等等,把这些问题交给一个独立于地方权力结构的法院处理,采用更符合法治要求的审判模式并配备更有效的执行制度,看看司法形象是否有所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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