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在法庭上,陈旭明对“9.20”舞王大火表达了深深的忏悔:“我今天还能坐在这里,比起死去的44人,我已经很幸运了。”
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陈旭明承认犯受贿罪;对另一指控罪名,他辩称因为界限不清,不知道是否构成玩忽职守罪。
陈旭明庭上称“我不是舞王的保护伞”。他说,自己接受王晶和张伟宴请都是受龙岗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刘桃秀所约,此前与他们并不熟悉,并且舞王是属于同乐派出所管辖范围,不是他工作职责辖区。对此前社会普遍认为的他是舞王“保护伞”,他隐晦地称“现在谁是舞王的保护伞应该清楚了”,其意直指曾与张伟一个部门办公的龙岗公安分局纪委书记刘桃秀。
“我被指控玩忽职守罪实在太冤了。”在谈到玩忽职守时,他说自己获得各种荣誉80多种,长年带病工作,身肩各种重任,为了工作长年不能休假,甚至治疗也被耽误,他认为自己被指控玩忽职守罪实在太冤了。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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