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无期未上诉

田忠(资料图片)
2008年7月21日是吉林省长春市原市委副书记田忠贪污受贿案一审的最后上诉期限。他没有提出上诉——一审判决生效了。
法院一审认定田忠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财产总计人民币2261万余元;犯受贿罪13起,收受财物总价值折合人民币139万余元;犯行贿罪一起,行贿人民币100万元。数罪并罚判处田忠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记者就田忠的案子走访了很多知情人,搜集到不少鲜为人知的内情。据了解,案发前的2006年8月上旬,田忠曾神秘失踪3天,这3天他干什么去了?秘密转移7大箱1000多万元现金!
此前,田忠告诉孩子的舅妈王一平:“得了一笔现钱,你姐姐是做财务工作的,问问她,这么多现金放到哪里才安全又合法?”王一平是田忠最重视的人之一。她在田忠一系列的精心安排中出头露面谈判、设立多家公司以便进退有路等等。王一平将姐姐的意见转告田忠:“钱只能放到公司。”田忠当即表示:“按照这个意思办。”王一平问:“钱怎么弄到公司去?”田忠答:“到时候等我电话。”
2006年8月6日晚7点多钟,田打电话给王:“开车到长春工学院。”
王驾车刚到学院大门口,田忠的电话又到了:“跟上你前面车牌号为××××××的车走。”
到了一个居民小区,等了1个小时,田忠的大女儿晓惠出现在黑暗中。
晓惠领着王一平到了一栋楼前,从楼上拿下来7个箱子放到王一平的车上。
这时田忠的电话又来了:“跟着我的车走。”
车子连夜疾驶至沈阳。这1000多万元现金勉强塞入了王一平设立在沈阳的公司财务室保险柜里。
据检察日报
|
新闻排行
黔江
重庆
社会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