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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黔江区公安局交警支队从培养民警群众意识、责任意识、窗口意识、法制意识、效率意识着手,着力改善民警工作作风,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在实施“阳光警务”计划中,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把“阳光警务”内容融入到路面执勤执法、事故处理、车管业务之中,相互促进、相互检验,走出了一条阳光、透明、规范的道路,赢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
警务公开 增强为民服务的群众意识
支队始终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一作为警务公开的重点,以方便群众为目标。在今年“三基”工程建设中,重新为支队、大队制作了统一规范的警务公开栏;在支队门厅设置了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随意查询道路交通管理有关法律法规、业务办理流程、收费标准等信息;在互联网上开辟了“特设服务专栏”,方便群众查询信息。
阳光管理 树立公平正义的执法意识
支队针对路面执法存在“重罚轻教、外严内松”的问题,及时调整警务考核办法,将教育、警告纳入考核内容,加强本辖区客运车辆和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管理。支队规定,凡是对车辆超速、超载、乱停乱放、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必须要用专门的摄录设备固定证据后,方可实施处罚。当事人有权查看证据;实行罚缴分离;开展便民服务。
阳光处理 改善警民关系
支队在事故处理上按照迅速、客观、公正的要求,并坚持每季度一次检查通报。事故处理报警“122”电话合并到“110”指挥中心,更加方便群众报警;建立法制员和逐级审批制度;在事故处理上,事故处理民警向当事人发放服务卡,做到公开、透明;积极侦破肇事逃逸案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群众损失。
提高效率 增强窗口意识
支队要求车管业务大厅、交通违法处理室、事故处理室、值日警官导办室等直接面向社会的窗口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群众,要有良好的精神面貌,要具备娴熟的专业水平,以更快更利落的速度为群众办事。支队业务公开透明,实行首问责任制,设置投诉箱,开展岗位练兵。
通过“三基”工程建设,“阳光警务”已渗透到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各个环节;通过“阳光警务”、“三基”工程建设更加充实、具体,有力地促进了队伍规范建设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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